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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进行投诉前,请首先详细阅读投诉须知:凡不属于投诉范围的事项,本局有权不予受理。对投诉人的投诉,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是否属于投诉范围、是否有事实依据并决定是否受理。
旅游服务投诉须知(请点击“阅读”
旅游服务投诉范围:
1、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。
2、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。
3、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。
4、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。
5、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,损害投诉者利益的。
6、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。
7、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。
机关效能投诉范围:
1.未按《浙江省旅游局政务公开制度》规定、管理和服务的规范、标准执行的;
2.执法不文明,管理服务态度粗暴、生硬、语言野蛮,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等损害旅游行业形象的;
3.责任心不强,能办的事不即时办,手续不全不耐心说明的;`
4.出于办事拖拉、推诿、扯皮造成没有按规定时限办完手续的;
5.违反执法纪律,执法违法,利用职权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,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;
6.其他不履行旅游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。
注意事项:
1、投诉内容应客观、真实,应明确投诉事项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行为、过程、后果、责任人及其投诉要求等,提倡署实名,并注明联络方法;
2、投诉人的投诉活动应遵守国家的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举止文明、实事求是,不得妨碍公务。
网上投诉 网上投诉使用方法:
1. 按照提示在网上填写投诉信息,并发送。
2. 收到您的投诉发回反馈信息。
3. 投诉处理后,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您。
希望您在填写表单之前,通过本网了解有关投诉的法律
投诉列表
信件查询 信件编号 标题
  投诉标题 投诉日期 处理状态
·请问旅游投诉电话号码是多少? 2011-10-16 已阅批
·旅游景点服务质量问题 2011-9-18 已阅批
·强烈要求加强对杨梅节期间的宾馆管理 2011-7-14 已阅批
共 3 条,当前第 1/1 页,每页 10 条 [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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